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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公示2021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全省除广州市、深圳市外共有192名老师上榜。

省教育厅提醒,省教育厅网站公示时间为8月17日至23日,各地各单位应于8月23日前进行公示。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改)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针对个人情况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以地市(或省直属)为单位报送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附: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记者】吴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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