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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馅饼,可能是陷阱!在微信朋友圈点赞,排在特殊顺序的人可以免费获得一部苹果手机!有这么好的事?你信吗?

不少人信以为真,结果按照对方要求的以发红包的形式支付快递费或者关税费用等。不料,红包发出去后,赠送的手机却无任何下文。近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洪某胜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被告人洪某胜在丰顺县汤坑镇金湖路某出租屋成立一间工作室,专门用来实施网络诈骗。

洪某胜雇佣陈某冬、陈某想等人(均另案处理)为工作室的管理或客服人员,之后又提供手机、微信号、骗术对话提纲等。

客服人员按要求使用微信与被害人联系,谎称在其朋友圈点赞并给点赞的第1、16、38的人免费送苹果手机,后洪某胜等人联系被害人称其是点赞的第1或16或38的中奖人,要求被害人在微信群里发红包,收到被害人的钱后,由洪某胜分配给团伙成员。

2021年7月13日,洪某胜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至案发为止,洪某胜团伙共诈骗21人,诈骗数额为27276元。

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在网络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微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谢碧娟、刘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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