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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披露”,2022年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次465.38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22年总收入299432.66万元,基金总支出293413.63万元,当期结余6019.03万元,滚存结余230092.3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22年总收入307840.38万元,基金总支出295979.78万元,当期结余11860.6万元,滚存结余162861.32万元。

2022年,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待遇144.5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31.6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112.88万人。

2022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待遇人次供197.83万次,均次费用(总费用/人次)984.34元。

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待遇人次共665.04万次,均次费用(总费用/人次)773.69元。

截至2022年末,清远全市共1836家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其中定点医疗机构426家,定点零售药店1410家,信息披露还通报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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