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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获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日前联合印发《广佛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跨区域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联合互助与信息共享,强化三市跨市环境监测业务监管,联合打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加强行业帮扶指导。

《备忘录》指出,其工作对象为机构注册地在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的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广州、佛山、中山生态环境部门将严厉查处在三市跨市开展环境监测业务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通报,畅通案件移送机制,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强化对跨市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倡导行业自律,督促三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激发环境监测市场活力,促进环境监测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三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共享在三市间开展跨市环境监测业务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信息、业务活动信息、案件查处信息。对在三市开展跨市环境监测业务量大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名录式管理,强化联合双随机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由发现线索的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联合查处,经查实判定属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在三市开展跨市业务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案件的联合通报。

《备忘录》提出,建立三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跨区域协同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研究推进合作事项,完善合作机制,创新协调机制,通报机构监管及案件查处情况,开展经验交流分享。此外,联合举办三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通报会,通报环境监测问题查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弄虚作假案例的宣传曝光,提高联合检查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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