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鉴于台风“纳沙”中心风力已超过12级,并对广东海域产生直接影响。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10月17日11时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或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严格执行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进一步做好台风及其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