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起,佛山市新冠病毒检测价格再降!核酸单人单检价格由最高40元/人次调降至最高28元/人次,核酸混合检测价格由最高8元/人次调降至最高6元/人次,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由最高15元/人次调降至最高5元/人次,检测服务加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份15元。
4月7日,按照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及时抓好落实:
新冠病毒检测包括核酸及抗原检测,其费用构成为检测服务费和检测试剂费用。佛山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服务费价格降至每人份20元,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份28元;核酸混合检测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6元;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降至每人份5元,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份15元。上述价格为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格,医疗机构可以下浮执行。
群众单纯进行核酸、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含一般诊查费);群众自测抗原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服务费用。
通知还要求佛山市医保局各区分局要加强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开展价格监测和规范收费的专项检查,坚决杜绝以经济效益为目的提供新冠病毒检测服务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健康安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冯嘉敏 通讯员:廖翥